沂南律师:刑法391条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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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4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22日15:30:12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刑法》第391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这意味着,对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单位,法律首先会从经济层面对其进行惩罚,通过罚款削弱其继续犯罪的能力或动机。

    2. 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照本法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表明,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指挥、组织或者实施作用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3. 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应当根据他们在单位犯罪中的具体地位、作用以及犯罪情节等综合因素来确定,体现出了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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