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律师:离婚协议书是哪一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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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6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15日17:25:52 打印此页 关闭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共同订立,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书写,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然后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这时候离婚协议书才生效。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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