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律师:挪用资金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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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76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3日22:09:34 打印此页 关闭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要件会有: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活动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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