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怪事:“死人”闪亮登场卖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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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916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02日22:38:45 打印此页 关闭

    作者: 章恒 王国军

    宁波市镇明路278弄某号404室的居民李明夫妻,受骗花40多万元与一个已死亡了4个多月的“死人”签订了非法无效的房产交易合同,并由此埋下许多不安定因素,花钱买心烦,日前,后悔不迭。

    去年6月初,原住该室的宁波居民王平意外夭折,其上海籍的妻会打算,决定卖房。因房主是死者,按规定应先法定继承经公证后取得产权,才能正常交易。但其精明的妻子为种种经济原因,避开继承公证手续,竟在其夫亡故4个多月后,请人假冒其夫,与买房的李明签订房产交易合同,非法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后李明偶从他人处得知,与他签订合同的原来竟是个“死人”!加上他在搬入该住房时,发现卖房方没有完全遵守房产交易合同,把本应留下的东西搬走了。于是,李明向房产中介公司交涉,结果,房产中介赔给李明几千元私下了结。李家虽觉得晦气,却以为出钱雇人砸掉了“死人”房内的一切装饰,再重新进行装修,也就完事了。

    殊不知,因对方王家非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已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房产交易秩序,带来了一系列法律上的后果:据记者在司法部门了解,因该房产交易严重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因而是无效的;如果死者其他有遗产继承权的直系家属,对该房产交易提出异议(如申请原房产证遗失),那就会给李家带来一场无法避免的官司;另外,这种既损害国家利益,又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死人“复活”行为,会在社会上造成广泛的不良影响(如死人的遗产不仅仅是房子……)。还望有关部门能对“死人”在房产交易中心“闪亮登场”并顺利领取证件一事,进行严肃查处,以维护国家房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文中人名系化名)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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